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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偷1枚10元硬幣 重判8個月][自由時報][2014年07月19日] [打印本頁]

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4-7-19 12:19 PM     標題: [偷1枚10元硬幣 重判8個月][自由時報][2014年07月19日]

本帖最後由 Chiku_RunRun 於 2014-7-19 12:20 PM 編輯

23歲林姓女慣竊,跑到學校偷價值幾百元的耳機,被判刑7月,未料出獄後,又闖入「八八風災」受災戶的

永久屋行竊,這次只偷到一枚10元硬幣,但法官認為林女不知悔改,侵入民宅行竊,危害社會治安,

依加重竊盜罪,重判她8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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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警方了解,林女是高職畢業,卻遊手好閒,家人也管不了;律師劉思龍分析,若就單一犯行而言,

偷10元被判8月,確實是量刑過重些,但還要看犯案情節,可能是在法庭堅不認錯,且是累犯,因而重判。

女慣犯不認錯 屢犯不改

林女前科累累,100年曾連續犯3起竊盜案,合併被判刑11個月,101年6月出獄,兩個月後,又爬牆進入

屏東市一所學校的辦公室,行竊不過幾百元的耳機,被判刑7月,去年3月14日才出獄。

但林女不知悔改,去年11月17日,又夥同男性友人潛入屏東縣長治鄉大愛園區,到楊姓八八風災受災戶家中行竊,

楊姓屋主發現報警,把風的男性友人逃逸,林女當場被逮,承認在屋內偷10元硬幣。

法官認為林女屢犯不改,年紀輕輕,並非無工作能力之人,卻不思以正當職業謀生,任意竊取他人財物,

甚至侵入民宅行竊,危害社會治安,雖偷得財物價值低微,但客觀上無法引起一般人同情,也沒有可堪憫恕之處,

判刑8個月,以資懲儆。

====================================

偷竊他人財物、屢犯不改,法官能從重量刑當然是好事一件,不過台灣如果能引進新加坡

特有的鞭刑更好,犯罪者不只要判他(她)入獄,還要再加上鞭刑,屢次犯案的人就加重刑期和

施以鞭刑的次數;亂世就要用重典,讓這些人學乖一些


作者: kuncb    時間: 2014-7-19 01:02 PM

不管是什麼罪行

累犯就應該要重判

否則入監像渡假

刑責一點嚇阻效果也沒有
作者: ben19766542    時間: 2014-7-19 01:16 PM

這個女生的精神狀況有沒有問題啊
還是鑑定看看比較好
早發現早治療
免得日後犯更大的過錯
作者: WOLFIRON    時間: 2014-7-19 01:34 PM

像這樣不是因為生活沒飯吃而偷的人
通常是有某些心理疾病
光是關是沒辦法治的

作者: zogol    時間: 2014-7-19 01:41 PM

看看需不需要社福單位協助吧?去工作的錢都比這樣偷的還多。
作者: mij258456    時間: 2014-7-19 01:49 PM

偷東西 看用哪隻手 就砍哪知
一天偷1文 千日偷千文
作者: onetime99    時間: 2014-7-19 02:04 PM

前科累累,台灣也應該有個三振法案,不思悔改終生監禁
作者: hch402    時間: 2014-7-19 0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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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6507    時間: 2014-7-19 02:10 PM

乾脆監獄設一個手工廠好了
抓些不喜歡宮作喜歡吃牢飯的人來
作者: Lukas0428    時間: 2014-7-19 02:14 PM

這也太誇張了吧
如果只是入獄服刑就可以感化人心
那這世上就沒有壞人了
作者: lababula    時間: 2014-7-19 02:34 PM

不以惡小而為之,不以善小而不為
沒錢去賺就有了!
作者: longfog    時間: 2014-7-19 0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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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O_ARIES    時間: 2014-7-19 02:50 PM

好手好腳的累犯
而且偷多少不是重點
作者: ab6541    時間: 2014-7-19 02:53 PM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法律只能處理容易處理的小罪
作者: sam650421    時間: 2014-7-19 02:55 PM

這麼小就判8個月

有仔細觀察有無病症

法官也太草率了吧
作者: 璿云    時間: 2014-7-19 03:37 PM

這個年頭報酬率/風險是搶不如偷.偷不如騙.騙不如貪.貪不如官
偷一個十元硬幣判八個月.偷10個判80個月.偷100個判800個月等於偷1000關67年.差不多一輩子關牢裡
詐騙集團騙個1000萬大不了關幾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等於不用關
偷東西大多是個體戶.詐騙是集團組織.當然法官寧可得罪一人.也不要得罪多人
作者: 陳怡堯    時間: 2014-7-19 03:57 PM

如果她不承認有偷到東西,頂多侵入住宅罪刑輕,下次要學聰明點。
作者: yozasid    時間: 2014-7-19 04:28 PM

偷10元關8個月
貪汙幾千萬的14才關7年4個月
這也太不符合比例原則啦
是要鼓勵政務官A錢嗎
作者: 夏隆隆    時間: 2014-7-19 04:33 PM

既然是慣犯 還且還累犯 有什麼好原諒的

作者: 武喵亦翔    時間: 2014-7-19 04:47 PM

感謝分享
其實重點在於屢勸不聽所以才會視情況加重,我老爸當初是酒駕,長達三十年超過的犯案紀錄,最後對方都談好了可惜已經報警,所以要上法庭,當事人都談妥了還是派八個月。

就是擔心繳錢,故意要讓屢犯進去關,希望這樣可以讓罪犯在裡面沉默一段時間以後想開一點或會想一點,事實上老爸出來以後有比較...子女還是別太過批評,雖然很糟糕,意思就大概是那樣,希望這位進去出來以後能夠轉好,會想懂事一點~
作者: 想要上床睡覺    時間: 2014-7-19 04:52 PM

hch402 發表於 2014-7-19 02:05 PM
那麼貪幾千萬的該判多少年.還揚言XX院只有2個人上班.我沒說是誰.

法律只能防君子,
不能防小人啊..........................
作者: kzs500    時間: 2014-7-19 05:09 PM

希望她能知悔改,不要一錯再錯。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4-7-19 05:12 PM

現在偷10元
以後可能偷更多
所以行為是很重要的
希望她不要在犯了
作者: yahooo    時間: 2014-7-19 05:12 PM

當然是打好欺負的人,誰會打老虎啊????

10元判給你關, 千萬以上沒事..., 哈!...,

go to hell
作者: hcllon    時間: 2014-7-19 05:26 PM

累犯的確該重判,但目前有些血統正確的人,都是輕判了事
作者: hymn111    時間: 2014-7-19 05:37 PM

累犯 學不乖~又不肯認真想想自己的未來~希望被關完 她能徹底悔改~
作者: amber0843    時間: 2014-7-19 05:42 PM

確實不符比例原則
法界的黑暗可見一般...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看來並不是空穴來風的!!
作者: simple2    時間: 2014-7-19 05:46 PM

這個人應該接受幫助治療,大X油商等反罪者也應該接受心理治療,國家官員也要。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4-7-19 07:20 PM

那個男友怎麼這樣娘炮耶,去把風還跑掉了,出來閹掉它耶
作者: joy5029    時間: 2014-7-19 07:33 PM

只要是累犯,不管罪多輕,一樣是犯罪
作者: 緋色光輝    時間: 2014-7-19 07:39 PM

幹嘛不闖我家?闖我家我就把妳當肉便器狂幹。
作者: plkpp    時間: 2014-7-19 08:26 PM

我笑了
我看是這位就想吃牢飯才會去偷
要不想國贛黨那些貪幾千萬幾億會想去坐牢嗎
作者: k80905    時間: 2014-7-19 08:30 PM

累犯管他的
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他犯再多他也不怕阿
作者: k80905    時間: 2014-7-19 08:37 PM

寧願不做 我可不想高血壓哩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4-7-19 08: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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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4-7-19 09:19 PM

林益世,賴素茹,李朝卿.......
這些人更加須要判重刑吧。
作者: s0931877123    時間: 2014-7-19 09:29 PM

她是為了吃免錢飯才偷的?~
不然偷10元有啥用呢...
作者: o曉夜    時間: 2014-7-19 09:49 PM

才十元有必要偷嗎 好手好腳幹嘛不去工作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4-7-19 10:10 PM

年紀輕輕,看起來身材也不錯啊...真的啥都不會還可以去找間半X店,做出名氣一個月好幾萬也有。
作者: irenelo66    時間: 2014-7-19 10: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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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ynyeyny246    時間: 2014-7-19 10:26 PM

累犯的罪刑本來就會加重
不偷不就沒事了

作者: kill.love    時間: 2014-7-19 10: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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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ukk2007921    時間: 2014-7-19 10:56 PM

台灣只能用重懲罰才能遏止犯罪率的上升
輕刑無關痛癢
再犯的可能增加
作者: JasonkerryX    時間: 2014-7-19 11:11 PM

她應該不止偷十元! 那是藉口 偷東西就自己承擔後果
作者: 勳宇    時間: 2014-7-20 01:56 AM

十塊判八個月

真的得不償失阿

但是只能說自找的   

希望她再出來時真的悔改好好做人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4-7-20 06:05 AM

偷十塊不如去貪他幾個億
反而沒人敢動你
作者: roxan168    時間: 2014-7-20 10: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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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tin131    時間: 2014-7-20 10:50 AM

對於有前科的人或累犯,處以重刑是正確的。
但總感覺這種標準只對這些貧民或升斗小民而已,而對於那些大戶或某些當權者,明明犯了更重的罪行,刑罰反而不是很重,甚至花錢了事。
作者: x熾焰楓痕x    時間: 2014-7-20 11:34 AM

才23歲年紀輕輕就跑去偷東西真是......
作者: johnlmax    時間: 2014-7-20 11:46 AM

估計是關不怕,對吧!
這與金額一點關係都沒有,重點是根本不悔改
因所,漸漸會越偷越大
直到無法收拾為止!
作者: KOTInsect    時間: 2014-7-20 11:57 AM

沒有黨證 就乖乖當台勞就好了
別老是想這些有的沒的

作者: beach412    時間: 2014-7-20 12:19 PM

生活需要偷,那就讓國家養妳。這個idea好像只有妳想的出來吧…
作者: kazjwxkazjwx    時間: 2014-7-20 12:57 PM

庶民比較好判,因為是由上往下看,如果犯罪的是大官員的時候,那判的方式就...........
作者: ave1027    時間: 2014-7-20 01:29 PM

應該是正常人吧!只是思想歪了
所以法官才會重判吧!
不然一班都會做精神鑑定了
作者: monkey00188    時間: 2014-7-20 01:35 PM

說真的

雖然只有10元

但已經被關過7個月出來還偷

看來是真的不知悔改
作者: kevin3q1725    時間: 2014-7-20 01:40 PM

這慣犯還要偷竊!
實在是讓人覺得無法原諒!
判刑真的要讓他好好反省~
作者: 小酥酥蘇老大    時間: 2014-7-20 02:11 PM

這法官的判決真令人耳目一新!
作者: glorious菲羅    時間: 2014-7-20 02:18 PM

重判是好事,畢竟法律的功用就是要人贖罪以及嚇阻犯罪,
但反觀酒駕之前媒體報導某法官酒駕初犯一律判2個月,
這樣判決根本沒嚇阻作用。
作者: adzx520    時間: 2014-7-20 02:27 PM

大概是 牢飯吃多  覺得好吃 想吃九一點吧
作者: ss8625ss    時間: 2014-7-20 02:29 PM

很多判決都讓犯嫌感到不痛不癢
希望可以引進新加坡鞭刑    以儆效尤!
作者: gisax    時間: 2014-7-20 05:05 PM

累犯加重很正常的

雖然只是10元

果然還是要看黨證 一個到處趴趴走

另一個還準備繼續選議員


作者: xiaotiao    時間: 2014-7-20 05:08 PM

屢犯不改,該罰!這樣應該會讓她悔改!
作者: a61880328    時間: 2014-7-20 05:18 PM

7個月?!8個月?!進去度假的啊?
作者: waipui221    時間: 2014-7-20 05:27 PM

其實社會亦有點錯吧
若果社會能及早將她教育
而不只是坐牢或會較好
坐牢不能改變甚麼的 我想
作者: banteen    時間: 2014-7-20 05:35 PM

有錯就該罰 這個刑責重了點

不過要這樣來嚇阻   不然只會一直重複

不過犯人應該去看一下精神科  


作者: yahooo    時間: 2014-7-20 05:37 PM

怪了,10元抓去關,千萬上億的不用..., 什麼世界啊???

10元還給法官20就好了...., 不用關...

為何沒人幫? 玩一下法...
作者: moki1111    時間: 2014-7-20 05:54 PM

同意...但很討厭他們那種不認錯就叫不知悔改的自由心證,有些明明就不是...硬要認!!
作者: gogoaxn    時間: 2014-7-20 05: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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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ng2000    時間: 2014-7-20 06:06 PM

打工都不止這些錢了
幹嘛去偷阿
作者: 熾月羽    時間: 2014-7-20 06:09 PM

偷竊是不好的  不知到他長的正嗎0.0  還露小乳溝溝溝~~
作者: ags000    時間: 2014-7-20 06:13 PM

這種人應該要心理輔導吧
偷個十塊錢應該不是為財
而是為了偷竊的愉悅吧
作者: clamp0330    時間: 2014-7-20 06:13 PM

10元8個月…
那社會那些貪幾億的怎也沒關多久的感覺!?
法律真是搞不懂你
作者: u.n.t    時間: 2014-7-20 06:15 PM

也許可以改判社會服務役
用教化的方式感化
作者: luise5300267    時間: 2014-7-20 06:16 PM

罰的重 問題是是累犯阿
作者: qa101520    時間: 2014-7-20 06:18 PM

應該送醫院看有沒有病之後再說吧

還年輕未來還很遠的....
作者: shyboy0626    時間: 2014-7-20 06:20 PM

是慣犯又不知悔改
所以才被判這麼重
但出獄後再犯機率一樣很高
是否先該精神鑑定看有無異常

作者: lifeboy2470    時間: 2014-7-20 06:23 PM

不是老把人關起來就沒事..
應該要教點求職技能

不然關完又回去偷然後又再關
這麼年輕還是有教化之可能
作者: ponda0294    時間: 2014-7-20 06:24 PM

累犯真是太糟糕了
實在很不應該
希望他可以記取教訓
作者: hhuunn    時間: 2014-7-20 06:34 PM

犯錯之人也要反省,因為已經是累犯了,重點不在金額在有沒有悔意,在法庭上不認錯,真的無知的驕傲
作者: 闇我愛羅    時間: 2014-7-20 06:49 PM

她應該沒想到會判那麼重
十元也要偷
還是到受災戶裡
起部是讓人家雪上加霜嗎
作者: 0968190166    時間: 2014-7-20 07:00 PM

感覺這種人真的是要被關.....今天偷10元不關以後闖空門在關嗎...
作者: badtes    時間: 2014-7-20 07:22 PM

覺得她只是想進牢房吧!有一堆自稱人權的組織在,讓人以台灣的監獄都過的很爽,入監跟渡假沒兩樣,所以才有一堆人犯了罪也沒在怕。
作者: s89618    時間: 2014-7-20 07:37 PM

有前科   出來大概也找不到工作  只能繼續偷
作者: tom18    時間: 2014-7-20 07: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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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14-7-20 08:08 PM

慣犯應該要強制的改變其行為才對~ 要不然一定會一而再的發生並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413wen    時間: 2014-7-20 08: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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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niel512    時間: 2014-7-20 08:44 PM

四肢健全卻不思正當工作,免錢牢飯真的吃上癮了。
作者: 0938897    時間: 2014-7-20 08:54 PM

沒必要同情她.累犯只關八個月還嫌太少呢
好手好腳的不去工作,乾脆剁掉手腳到外面去當乞丐要錢
作者: andersonfly    時間: 2014-7-20 09:56 PM

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重點不在金額多少。..在於這位年輕人。.你的行為。..你的態度。..你錯了還在叫什麼。..關你是應該。..
作者: 4327    時間: 2014-7-20 10:33 PM

現在的人心靈缺陷的有很多
累犯  我想他要改也很難

我記得入獄的人不是也是有安排一些工作
應該讓她去作看看   讓她明白努力工作換到的辛苦成就之類的....或許比較能改正她
作者: tung8220    時間: 2014-7-20 11:23 PM

偷一元也是偷,不是錢多少的問題,而是累犯,一犯再犯的行為需要更長時間矯正
作者: lucky28475763    時間: 2014-7-21 12:12 AM

他搞不好是想吃牢飯 判重一點對大家都好
作者: shl17392003    時間: 2014-7-21 12:13 AM

感覺還是有點重 雖是累犯 但8個月還是太重了
作者: poooooooooooooo    時間: 2014-7-21 12: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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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stice    時間: 2014-7-21 12:13 AM

犯罪就是犯罪 年紀這麼輕 前科就這麼多....

雖然是個案 反觀其他造假油 賣米用便宜米 貪污幾千萬最後都不用罰款或是罰點小錢 繼續營業 關幾年 部分錢就收回去..讓人不禁覺得這法律真的因人而異...
作者: home723    時間: 2014-7-21 12:14 AM

偷東西就是偷東西
就算是十元
也不是他應得的
作者: waterno71    時間: 2014-7-21 12:16 AM

想起小時候前輩常說: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慣竊的確是個不好的行為,我們的法律已經很人性化了!希望這些接受制裁的人們能好好的省思~
作者: luck761126    時間: 2014-7-21 12:18 AM

感覺應該是家裡太窮了!
沒有牢內的免費晚餐可以吃!
所以故意去偷錢吧!
作者: alihuhu    時間: 2014-7-21 12:18 AM

我也贊成重罰。林女不但是累犯,而且是潛入風災受災戶中行竊,更加不可饒恕
作者: asqoo101010    時間: 2014-7-21 12:25 AM

慣犯阿
今天是剛好只偷到10元
要是屋主藏了百萬也是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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