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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法官怒了 蔡英文這些話「判台灣司法死刑」] [蘋果日報] [2016-11-30] [打印本頁]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6-11-30 01:37 PM     標題: [法官怒了 蔡英文這些話「判台灣司法死刑」] [蘋果日報] [2016-11-30]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6-11-30 01:39 PM 編輯

【新聞主題】:法官怒了 蔡英文這些話「判台灣司法死刑」

【新聞出處】:蘋果日報

【發布日期】:201611月30日

【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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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近日對於司改的言論,引爆法官怒火。資料照片

  
總統蔡英文在520就職典禮上,一番「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的演說,獲得如雷掌聲,本月25日又於「司法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中,再次期許司法不要發生「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情況,連番對司法的評論,引爆法官怒火,由法官組成的《中華民國法官協會》發出聲明稿,怒批蔡英文以「超低標準」期許司改,「斲傷司法尊嚴,更無疑是百分之百的政治語言」,這些言論無疑向世界宣判台灣司法「死刑」。

  
協會指出,我國司法確實仍有改善空間,他們也願接受理性改革,更努力地處理好每個司法案件,但希望這些政治語言「適可而止」,若任由政客及媒體長期過度扭曲司法,將造成人民打從心底對司法不信任,任何判決將被輕易否定,屆時司法制度將真正瓦解,若發生總統選舉產生票數爭議,或是市井小民被惡房東欺凌的狀況,將沒有人民信賴的法院可主持公道,人民將為此付出代價。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以下為《中華民國法官協會》聲明全文:

2016年5月20日蔡英文總統就職,總統在篇幅有限的就職演說中,提到「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司法無法有效打擊犯罪,以及司法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等語;11月25日,「司法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昭告新政府的司法改革正式啟動,為表達重視而親自擔任主席的蔡總統,再次殷切「期許」司法不要發生「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情況。
這短短幾句話,雖然贏得如雷掌聲,卻無疑向世界宣判了臺灣司法「死刑」!

當演說激情過後,我們不禁要問,上述言詞對於那些曾經冒著危險逮捕嫌犯的第一線警調人員,那些日以繼夜偵查、代表國家追訴犯罪的檢察官,以及犧牲家庭、健康從事審判的法官而言,算是什麼?對於每年數百萬透過法院捍衛權利的人民而言,他們拿到的勝訴判決該算什麼?對於那些動輒要在媒體面前向司法提告捍衛權益的政治人物而言,這又算什麼?蔡總統身為法律人的一份子,不可能不瞭解司法人員長期以來的默默付出,以及每年仍有百萬件案件湧入法院,而我國司法始終穩定、有效且持續地運作,由另一個面向來維繫社會安定。

毫無疑問地,當司法制度出現弊端,必定需要改革,這同樣是身處第一線審判工作法官們的共同認知。
可惜,蔡總統並沒有進一步告訴我們,究竟是什麼樣的具體案例,讓她感受到我國司法存在「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危機感,以致於在邁開司改腳步的重要時刻,應該以「司法不能發生『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這類超低標準來期許司改,上述演說內容,不僅斲傷司法尊嚴,更無疑是百分之百的政治語言。

在臺灣,政治人物慣於使用政治語言來掩飾施政績效不彰或博取媒體曝光,人民也習以為常,司法機關面對這類政治攻訐也往往沈默以對。無怪有人說消費司法是最廉價的政治語言,也許效果有限,卻絕不會有副作用。

但結果真是如此?所謂的廉價、無副作用,只是單從利用政治語言的政客個人利害得失觀察,若改從全民利益角度來看,恐非如此。
倘若任由政客及媒體長期且重複地過度、無理消費、扭曲司法,恐將使人民對國家司法從單純印象上的不信任,徹底轉變為打從心底的不信任,一旦如此,任何法院的判決將被輕易的否定、不服從,優秀司法人員也因無法獲得相應的尊重與肯定而紛紛求去,屆時司法制度將真正瓦解。到了這一天,如果總統選舉面臨票數爭議,將無「人民信賴」的法院可以一搥定音;一旦市井小民被惡房東欺凌,將無「人民信賴」的法院可以主持公道,人民只能自力救濟,這難道不是代價、副作用嗎?

司法是國家提供給人民最重要的服務之一,這項服務,永遠存在提升改進的空間,面對處於使用者地位的人民,司法當然需要謙卑的接受意見、勇於面對批評,但對於無限上綱的攻訐、詆毀或無理要求,卻不能選擇沈默以對,更不能「欣然接受」。

我國的司法確實仍有改善空間,但絕不是部分政治人物或政客,甚至是少數名嘴口中那般「不堪」,這樣的辯護不是出於傲慢,而是來自最深沈的痛心。身為講求證據、真實的司法人員,我們不願口中喊著謙卑,卻心存傲慢,我們希望更努力的把每一個司法案件處理好,讓每年數百萬進入法院的案件都能獲得妥適的判決,並接受理性的改革,至於那些政治語言,或許可以凝聚一時的改革能量,但請適可而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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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協會發出聲明反批蔡英文。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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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協會發出聲明反擊。翻攝臉書

........................................................................................

台灣的法律真的需要好好改革、檢討,這才是重點。別老是讓我們看到政府在那邊作秀,做沒意義的小動作!



作者: Biorbit    時間: 2016-11-30 01:55 PM

司法信任度這麼低要怪誰囉?
法官大大自己檢討過了沒?

作者: th314a    時間: 2016-11-30 02:00 PM

法官怒了?判台灣司法死刑?
法官有資格怒嗎
台灣司法有活過嗎
司法早就被法官玩死的不是嗎


作者: jowei15    時間: 2016-11-30 02:00 PM

其實她說的那些沒有錯呀,台灣的司法改善空間可大了,不是只有一點而已!!!
作者: ted8850    時間: 2016-11-30 02:11 PM

台灣司法公正過嗎?一堆人在外趴趴走...
問人台灣司法公正嗎?
黑心油老闆 到現在還是無罪呢
有的法官 還看心情 風向呢
作者: joey213213    時間: 2016-11-30 02:12 PM

本帖最後由 joey213213 於 2016-11-30 02:15 PM 編輯

2016-02-自由時報 調查:對法官與檢察官不信任度84.6%
「104年全年度全國民眾犯罪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調查」報告顯示,有43.9%民眾認為當前治安良好,雖為歷年次佳表現,超過半數民眾仍表示不滿意,更值得警惕的是,民眾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與不公正度卻持續上昇,各自飆達84.6%與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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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楊士隆主持簡報。(記者劉慶侯攝)



同時在調查數據中,有高達86.2%左右的民眾感覺住家及社區是安全的,為歷年最佳表現。民眾對『警察維護治安工作』的滿意度則突破歷年新高,達到72.9%之滿意度。
反觀,值得警惕的是,民眾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度任,與不公正度,卻持續上昇,各自飆達84.6%與76.5%。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今天公布的調查,是針對104年全年度,進行重大治安相關議題的電訪研究調查。於今年1月25日至2月2日,完成訪問全台1715位民眾後,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最大為正負2.2%。
一、當前治安滿意度,展現近四年最佳、歷年次佳之表現:有43.9%民眾認為當前治安良好,連續四年呈現穩定成長趨勢。在『住家與社區治安狀況的觀感』上,突破歷年民意調查結果,上升至86.2%,為歷年最佳表現。
二、警察維護治安工作滿意度突破新高,攀升至72.9%滿意度,達到歷年最佳紀錄。同時,「政府改善社會治安工作的滿意度」也達到歷年最佳表現,從去年41.3%上升到44.7%的滿意程度。
三、有84.6%的台灣民眾不相信法官處理案件具有公平公正性,且不信任程度與前次全年度調查相比顯著上升7個百分點(84.6%),為歷年表現較差民意反應,76.5%的民眾不相信檢察官辦理案件具有公正性,信任程度維持2成4左右(23.5%)。
八成三的台灣民眾反對廢除死刑
四、民眾對重大治安議題看法上:有七成八的民眾不滿意政府防治貪瀆案件作為。八成三的台灣民眾反對廢除死刑。78%的受訪者表示政府需要進行獄政改革。
五、民眾普遍認為竊盜、暴力、詐騙犯罪被害趨勢受到控制。竊盜犯罪被害盛行率為7.7﹪,較去年同期下降了0.4%;民眾或家人實際曾遭受暴力犯罪的盛行率方面微幅上升,但也無顯著差異(1.7%->2.1%)。
在詐騙犯罪方面,曾遭受過詐騙犯罪的比例為5.6%,較前次同期調查比例上升0.9%,無顯著差異。觀察整體趨勢,有關民眾最直接之竊盜犯罪、暴力犯罪皆呈現被控制住穩定趨勢。
此外,有高達五成三之民眾並不擔心台灣會遭受恐怖攻擊。民眾對國際恐怖攻擊威脅擔心程度,認為非常擔心的比例佔15.0%,會擔心的佔31.2%,兩者合計46.2%。53.8%的民眾表示並不擔心。
此項研究報告是由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特聘教授兼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楊士隆、民意及市場調查中心主任樓文達、犯罪防治系教授兼學務長鄭瑞隆、犯罪防治系教授兼系主任、所長 許華孚所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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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憑什麼怒,台灣人不相信司法已經很久了,不相信的比例還很高哩。請法官好好檢討一下
84.60%台灣人不相信司法

作者: fatzn5507    時間: 2016-11-30 02:19 PM

恐龍法官一堆也沒見改過,被講幾句話就雞雞叫,台灣司法本來就爛了!
作者: joey213213    時間: 2016-11-30 02:19 PM

本帖最後由 joey213213 於 2016-12-2 09:04 AM 編輯

2016-12-29 蘋果日報  擊斃倒車逃犯 警竟判6月 最高院:何不射輪胎
桃園警員葉驥去年二月追捕欲開車逃逸的竊盜通緝犯羅文昌,先對空鳴槍示警,再朝羅男腿部連開三槍,羅男受傷失血過多不治,最高法院認為,羅男僅是想倒車逃逸,並無衝撞動作,葉警無立即危險,可避開羅男或射破輪胎阻止,其用槍逾越合理必要程度,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定讞。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痛批判決:「嚴重打擊警察士氣!」

判決指出,任職桃園市警局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的警員葉驥(四十五歲),去年二月十六日下午巡邏時接獲通報,到轄內某資源回收場查緝疑變賣贓物案件,發現因竊盜案被新竹地檢署通緝的羅文昌(五十餘歲)正要開車離開,立刻上前打開駕駛座車門盤查,羅男見葉警身穿警服,不理會葉警喝令:「停車!不要動!」等語,逕自加速倒車。
葉驥目前仍任職楊梅警分局(圖)。警方提供
匪不甩鳴槍失血亡

葉警左手抓住車門上方,右手持槍先對空開一槍示警,見羅男仍續踩油門,認為自己會被開啟的車門撞倒,於是五秒內近距離朝羅男左大腿連開三槍貫穿,其中兩槍又貫穿羅男右腿,造成雙腿共十個傷口。羅男負傷回正車身加速逃走,行駛五百多公尺後衝進田埂昏迷。
葉警騎警用機車追上,通報救護車將羅男送醫急救,羅男仍失血過多死亡。檢方認為葉警執法過當,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葉警堅稱羅男曾有兩次拒捕經驗,且曾衝撞警員,他為制止羅男倒車衝撞及逃逸,依《警械使用條例》對空鳴槍示警無效,再對羅男腿部開三槍,非致命部位,不料羅男會喪生,但當時情況危急,「任何警員在相同情況下都不可避免會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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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規定警察情況急迫時才能合理使用槍械。資料照片
「嚴重打擊警士氣」

法官認為監視器畫面顯示,羅男以順時針方向倒車,應是想繞過站在車旁的葉警再轉向逃逸,沒有直線倒車衝撞舉動,葉警當時應無立即危險,《警械使用條例》規定警察執勤遇歹徒拒捕或脫逃,情況急迫才能合理使用槍械,葉警當時可避開羅男倒車再通知線上警網圍捕,或射破車胎阻止羅男逃離,沒必要立即開槍打人。
法官指葉警擔任警職二十年,應知人體腿部有大動脈卻連開三槍,顯有過失,但案發後立刻回報警局,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一、二審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檢方上訴主張葉警未與羅母和解,判刑太輕。最高院昨維持原審判決定讞。
羅母另提告向桃園市警局與葉警要求國賠各六百五十多萬元,但桃園地院認為既然是訴請國家賠償,依法只能控告桃園市警局,一審本月初判羅母敗訴,可上訴。昨聯繫不上羅母及家屬,不知其回應。
馬在勤昨痛批判決說:「法官認定羅男倒車並非要撞警察,意思是逃犯的理性比警察高,跑的時候都會注意周遭大家安全,這判決嚴重打擊警察士氣,難道以後都不要賣命抓壞人,跑就讓他跑?」
網友聲援批不合理
楊梅警分局長張弘文難過說葉警認真優秀,依規定大膽使用槍械卻被判刑,為葉警不捨。葉警同事們也說:「以後勇於執法的警員恐會愈來愈少了!」桃園市警局表示尊重司法,對判決深表遺憾。警大前教授葉毓蘭憤慨強調:「怎能把合法執勤的警察跟罪犯放在同等地位評價,這種結果會導致警察消極執法!」
昨不少網友聲援葉警,認為判決不合理。網友馬力歐質疑:「嗯,警察乾脆取消配槍好了!」網友陳凱鴻抨擊:「等到警察死了再來說從優撫卹這樣嗎?」

2016-12-02 中時電子報   可教化!求歡學妹遭拒 勒殺性侵焚屍 男大生二審仍判無期
黃姓男大學生去年3月向學妹求歡被拒,擔心女方向男友告狀,竟徒手掐住對方致死,並趁學妹尚有一絲氣息性侵得逞,
女方死後,他將人從台南載到高雄柴山焚屍時落網,一審認為他有教化可能,依殺人等罪判他無期徒刑,昨日二審仍維持原判決,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黃男在班上人緣尚佳,老師對他觀感是「很善良、膽子較小,對同學需要都盡力幫忙」,審酌他事後始終坦承犯行,並願盡最大可能彌補家屬,雖家屬希望「一命抵一命」,但因有教化可能,判他無期。
就讀台南一所科大24歲黃男體重155公斤,去年3月6日起與陳姓友人及19歲學妹連續3天共遊台南,3人並一同睡他租屋處。後來他發現學妹與初認識陳男發生性行為,8日陳男離開後,9日清晨5、6時他撫摸學妹求愛但遭拒。
「別人可以,我為什麼不可以?」黃男質問學妹,並因此與女方發生爭執,後來他認為對方嫌他體型肥胖,跟他出遊只是利用他,加上學妹表示要將他求歡的事告訴男友,因而利用將學妹勒昏並性侵。
黃男落網時聲稱,一時氣憤掐住學妹脖子,直到對方已無呼吸、脈博,才將女方衣褲拉下後姦屍得逞,但法醫解剖時發現,女方陰道近子宮頸部位及陰道壁有充血或出血,學妹被性侵時應尚有氣息,並非死後姦屍。

黃男殺人後一度打算製作王水滅屍,後因鹽酸味刺鼻而放棄,於是將屍體裝進黑色大垃圾袋,從台南租屋處騎車到高雄柴山焚屍,但因焚燒時起煙,有山友以為是失火而通報警消,一旁黃男因形跡可疑,遭警方逮捕破獲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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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真是貼心,竟然知道歹徒是繞過警察逃逸,根本沒有想撞警察,人緣好就不用判死刑
如果法官怒了,請這位法官直接出來面對,有膽亂判,沒膽出面。請最高法院公布法官詳細資料以示公評。


作者: 健生    時間: 2016-11-30 02:20 PM

本帖最後由 健生 於 2016-12-1 09:58 PM 編輯

"對於那些曾經冒著危險逮捕嫌犯的第一線警調人員,那些日以繼夜偵查、代表國家追訴犯罪的檢察官"
還真敢說呢.
警調冒著危險逮捕嫌犯.是誰放了?
檢察官起訴了.是誰輕放了?
他們還一肚子怨氣呢....
自己搞砸還拖別人下水.


哇......
犧牲家庭、健康從事審判的法官.
原來作法官會妻離子散.
原來作法官座到脊椎盤突出.
拿法槌拿到五十肩.
還是想判決書想到腦瘀血.腦中風.
(有時腦瘀血.腦中風不是想的人.是看的人.)
什麼時候有"血汗"法官的.
犧牲家庭、健康指的是什麼?






作者: manwithdeath    時間: 2016-11-30 03:55 PM

反正現在綠色執政了,司法又要活過來了
作者: Xuite2213    時間: 2016-11-30 04:28 PM

台灣司法需要大大的改革 這話說得沒錯啊 如果法官協會的還在想司法尊嚴

那就是罔顧司社會大眾對司法改革的期許  絕對的否決 或許偏頗..但能帶來更大的檢視空間
作者: Chija2695    時間: 2016-11-30 04:40 PM

台灣有司法嗎~一堆殺人犯有教化可能就可以免死~
一堆犯罪者有錢就可以四處逍遙法外~
台灣只有沒錢的人才會有罪~
作者: kn4624    時間: 2016-11-30 05:04 PM

本帖最後由 kn4624 於 2016-11-30 05:13 PM 編輯

一切都是為了恐龍愚民的選票。
選前為了騙選票。
選後為了轉移施政無能,
踐踏司法這一招還會玩下去。
誰叫恐龍愚民的選票遠遠多過法官呢。



作者: samb9015001    時間: 2016-11-30 05:11 PM

馬英九強調,司法當然應該要獨立,但不能孤立於社會,更不能背離人民對司法合理的期待,司法一定要保障善良人民的利益,這是最起碼的正義。
作者: kn4624    時間: 2016-11-30 05:24 PM

本帖最後由 kn4624 於 2016-11-30 05:42 PM 編輯

果然又一堆恐龍愚民跟著政客瞎起哄,
難怪無恥政客這麼愛玩這一招,
效果真好。
恐龍愚民才是台灣最大亂源。


作者: 哭笑不得    時間: 2016-11-30 05:58 PM

她急了
真急了
可能不該如何是好
幕僚吃什麼去了

作者: 來來去去    時間: 2016-11-30 06:09 PM

台灣司法長時間不被人民信任
又不是第一天的事
不要又拿那些認頁工作的人來消費
真有本事做出成績來給大家看
作者: ping0229    時間: 2016-11-30 06:38 PM

別傻了,所謂的司法改革才不是改善合理判決或人民信任度,只是要讓自己的手可以更深入的干預司法。例如最近研擬的大法官可直接更改判決,變成第四審,超爽的。
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6-11-30 06:53 PM

應該是說少數的恐龍法官判決 還真是全民傻眼
作者: justice    時間: 2016-11-30 07:52 PM

那些法官們生氣了有用??過去太多案例都是這樣搞 法律都是之後才彌補 還不一定會幫被害者們討回公道..

現實也有正義法官 有討回正義 公道的案例 我不能夠否認 無視掉!!

法律不與時進步 法律是死的 人是活的!!
作者: fuckeyen    時間: 2016-11-30 09:06 PM

已經死掉的東西要怎麼再死一次?
作者: owlowl0212    時間: 2016-11-30 10:04 PM

這些垃圾恐龍法官
人民信任度最低的公務員
被瞧不起是自做虐
作者: aa0305    時間: 2016-11-30 10:14 PM

法官怒了?

請問法官們

殺人 可以寫作文 就可以免判死刑

小時候成績好 就可以免判死刑

殺3個人 也可以免判死刑

趙藤雄 賄絡官員 ,繳個2億,不用關

這些都是法官判的

人民怒了

高高在上天龍法官知道嗎?




作者: leo40254    時間: 2016-11-30 10:29 PM

雖然有些時候法官也很難判
畢竟法官不是當事者必須依照雙方的論點來判斷
加上有些時候一二審時已經要決定判多久了
到三審時也會被語論給壓倒
雖然的確有些法官是真的很扯啦

作者: sign0521    時間: 2016-11-30 10:29 PM

蔡英文只事把我們人民想說的話說出來而已
法官沒錯的話,那為啥有權有錢有勢的人犯罪都能活的好好的
警察執勤,醫病或手術都判家屬勝訴一堆沒天理的判決
作者: 乂遺忘乂    時間: 2016-11-30 10:43 PM

台灣的司法
人民普遍不信任
像是頂新
竟然沒事...
作者: 2uup    時間: 2016-11-30 10:53 PM

joey213213 發表於 2016-11-30 02:12 PM
2016-02-自由時報 調查:對法官與檢察官不信任度84.6%
「104年全年度全國民眾犯罪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 ...

你搞錯不信任的對象了...
台灣司法的敗筆不是法官,是台灣的法律...
趙建銘台開案10年了,還在更4審..
林益世貪污索賄案,4年了還是更2審....
阿扁貪污了幾十億,判了30年還可以保外就醫趴趴走...
阿珍是阿扁貪汙共犯,判了27年,一上法院就裝死,一出法院就一條龍...


作者: kiwi1106    時間: 2016-11-30 11:15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raruhaha    時間: 2016-11-30 11:19 PM

台灣司法有很大很大很大的改進空間,台灣的政治人物也是。
作者: chenmay1    時間: 2016-11-30 11:39 PM

應該說"中國國民黨之分部-中華民國法官協會",終於知道為什麼台灣恐龍始終存在,不會滅絕,原來這麼結黨營私啊!知道查誰了吧!要改革誰了吧!
作者: maxf1    時間: 2016-11-30 11:53 PM

台灣法律本來就祐問題 殺人可以教化 呵呵 以後路上被砍算幸運摟
作者: kobato0407    時間: 2016-12-1 12:09 AM

明明說的是實話啊,台灣的法官現在是怎麼了?
自己判過些什麼鳥判決出來的自己都忘了?
就算法條有問題,就算政治插手,不照判那些鳥判決誰能扭曲你們?
自己也沒正義感跟同理心現在要來怪誰?


作者: sorry886    時間: 2016-12-1 12:13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asonkerryX    時間: 2016-12-1 12:14 AM

這司法界專出一堆恐龍 不好好改革他們 他們還真的無法無天啊
作者: kazue0904    時間: 2016-12-1 01:26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peterlin606    時間: 2016-12-1 01:50 AM

恐怖的殺人犯.加上一堆有的沒的重度罪犯.到了恐龍面前全變成可教化..
這些恐龍才該檢討!最好全部解雇.
作者: ysm168    時間: 2016-12-1 02:18 AM

以親身經歷來說...我也不相信司法..在有律師陪同下還有程序可言..
一般民眾哪有辦法每庭請律師...在沒律師陪同之下..明顯審查方式大不同要不就用法律專業壓你..
但不論如何連看清楚審理內容的時間都沒..草率辦案可想而知!
說穿了這就是為何人民覺得"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因為很多沒律師也不用告了(沒法律專業)
很多就算請了律師也告不贏(有權有勢贏面大)


作者: gavinh67    時間: 2016-12-1 02:48 AM

不管在那一個團體公司機構都會有各種各樣的人,重要的是要有個制度,可以保障做對做好的人,讓有不善之心的人不敢為惡。
作者: kc92305002    時間: 2016-12-1 04:49 AM

少自以為是
司法過去行徑態度
大眾們都有目共睹
就連總統都說出來了
司法還不知悔改
真比那隻馬還更無恥
作者: ax142536    時間: 2016-12-1 05:03 AM

聽朋法官友說法官中有一個不成文規定叫"官官相護"那你叫我如何去相信...
作者: 朋黨如豬狗    時間: 2016-12-1 05:46 AM

一直以為100%的"天下無敵"的咱礁東西選出來的東西100%最夠格"天下無敵",

結果?

看看說這種話的居然是法官?

一直以為咱礁恐龍了不起就佔87%吧?

看來是佔100%了!?不只恐龍還"天下無敵"呢
作者: 白蓮梵天    時間: 2016-12-1 07:12 AM

台灣每年都在喊改革
到底台灣改過什麼革了
只有越改越爛而已
作者: chuang.c.c    時間: 2016-12-1 07:20 AM

第一次同意英媓的話,皇后早就沒貞操了。
作者: avon3226    時間: 2016-12-1 07:33 AM

司法要改革,就是法官要多做進修,不要老是跟不上時代
作者: a12278221    時間: 2016-12-1 09:06 AM

民意不應該左右司法,無限膨脹的民意才是惡魔,民意影響司法那就真的毀了,不然那些法官跟浮誇的建築也就不需要了,請尊重坐在法庭上學識淵博的法官。
作者: 0i1o    時間: 2016-12-1 09:09 AM

有錢就能做很多方便事啊
魏應X 葉世X 不就是血淋淋的例子嗎?
作者: cloud6583    時間: 2016-12-1 09:18 AM

在台灣如果司法真的公正,
我很想知道為什麼有些犯法的人依然逍遙法外

作者: 假面舞會    時間: 2016-12-1 09:23 AM

如果法院自我感覺良好,那麼司法改革將是空談,
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感將持續高漲
作者: kkiitt    時間: 2016-12-1 09:32 AM

台灣是人治社會
別國是法治社會如新加坡
台灣人在國內隨意誣蔑,放話
到了國外,法治國家就乖乖屁也不敢放
為何呢?????????????????
作者: ji3g480714    時間: 2016-12-1 09:35 AM

說這樣是判司法死刑....就算沒說這些話你們也是在那裝死ㄚ
作者: 小林造型師    時間: 2016-12-1 09:35 AM

哪一任總統沒說過司法改革?就對菜因文的話特有感覺?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也不是她創的,流傳多久的名言了,法官是第一天聽到哦?
司法的公信力,還不是你們法官司法人員自己搞爛的!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6-12-1 09:50 AM

法官怒了 蔡英文這些話「判台灣司法死刑,我個人覺得這是一個事實呀!法官有什麼好發怒的,有錢可以請最好的律師來打官司疏通相關人員這樣勝算確實很大呀!

作者: HIGHSKY    時間: 2016-12-1 09:54 AM

一切都是立法的問題,就是這些雜碎的立委立出來的爛法,保障了恐龍法官的權益,允許它們自由心證,胡作非為.相對的,這些法官碰到有權有勢的人犯罪,也會"配合辦案"的,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一團和氣,收錢收到手抽筋.哪個法官敢出來說沒有敗類法官啊?問題是恐龍法官現在是多到不像話,各位看看經常在媒體上的各種古怪判決就知道了.警察執法過當?我呸!堅決支持警察多殺罪犯,才能保障一般良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台灣真該立法,要當法官前,得先當個警察兩到三年,去嚐嚐自己生命受到威脅的反應,再來審判別人吧!
作者: ckckndu    時間: 2016-12-1 09:55 AM

如果要親近人民的心聲...
那就不要廢死...
趕快把現在在牢中的死刑犯全部執行死刑...
作者: gx5522113    時間: 2016-12-1 10:01 AM

很多事情看在眼裡
今天名聲臭了是自找的
別以為現在還是30 40年前
講什麼話人民就信了
現在普遍都有學歷
有自主思考能力
爛就是爛
別以為三言兩語就能把黑鍋丟給別人背
為什麼會講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自己去檢討吧
作者: WANG198183    時間: 2016-12-1 10:07 AM

為何會對司法不信任
這只能怪這些司法檢調人員的作為了阿

作者: EDDY_M    時間: 2016-12-1 10:22 AM

連一個 號稱想要改革的人 如果他的心態 是"已經"認定這樣了 那其實 根本 沒什麼好期待的了
作者: shawnkemp    時間: 2016-12-1 10:27 AM

She got her points and pretty damn right about it

Taiwan has a very poor and bad legal system

we need to examine very carefully into it

review it and transform it

we should import more advanced system to improve it big time

period
作者: Andrew_C    時間: 2016-12-1 10:28 AM

台灣的法律是需要大力的改革,但重點是總統要給人民一個交代,而不是用政府的高度在那作秀發言,若只是為了要討讚,請在臉書上發表就好,別在公開場合展現自己的力量!
作者: everest_chen    時間: 2016-12-1 10:33 AM

本帖最後由 everest_chen 於 2016-12-13 11:01 AM 編輯

先不針對這篇主題講,只針對民進黨的台獨立場說.....如果蔡英文連同民進黨要台灣獨立,並且否認國民黨的一切,否認台灣是中國人,那麼首先民進黨要先自己做一套語言系統了。

(ㄅㄆㄇ)注音音標是中華民國當時的黨員在來台之前創立的,是(當時)的中國人的智慧。要否認國民黨,那就先不要用(ㄅㄆㄇ)注音音標,我看你要怎樣統一整個台灣的溝通。閩南語只有南部人偏好使用,但是卻無任何書寫文字。只能借用國字。所以台灣要獨立並否認中國人的立場,那連國字都不能用。

我支持台灣是個國家的立場,畢竟有主權有領土有憲法,但是台灣是中華民國的,台灣(省)也是曾經的中國人(中華民國)給的名稱。

民進黨不要趁機給新生兒扭曲的觀念。

我的外公外婆來自大陸,自然我從小就被教育台灣是大陸的,但是台灣的老師也教我所謂國家的定義,所以我也認同台灣是個國家,只是是"中華民國"這個名稱最後殘存的領土。
作者: 色之水    時間: 2016-12-1 10:42 AM

蔡主席說你們有錯就是有錯
主席說的話就是準則
蔡主席萬歲!台灣人民共和國萬歲!
作者: 庵逮疾風    時間: 2016-12-1 10:52 AM

真搞不懂那些法官在怒什麼?司法這種大多數人都會用到的東西,是好是壞大家都知道,還需要擔心他人的指控嗎?
作者: ken0820    時間: 2016-12-1 10:53 AM

誰叫你們老是偏向權力方
壓力一來就頂不住了
公正地判刑還會有今天的下場
作者: casper97    時間: 2016-12-1 11:14 AM

對台灣司法的感覺大家都心知肚明,
多淘汰一些恐龍法官來救司法吧!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6-12-1 11:53 AM

個人覺得確實有些法官離民眾太遠
但民眾的法律素養也應該相對提升
要一起往前走
不然很容易流於輿論操弄
作者: sam650421    時間: 2016-12-1 12:20 PM

2008.08.18 陳幸妤怒斥: 民進黨哪個人選舉沒拿我爸~ 難怪一堆共犯搶著呼籲蔡政府特赦貪污扁
作者: tony61161214    時間: 2016-12-1 01:25 PM

一般百姓的印象就是這樣阿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自己造成這樣的現象
有什麼好抗議的

作者: tinder888    時間: 2016-12-1 02:48 PM

這不跟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一樣嗎?一開始就錯,又不好好的改革,互相叫罵是會變喔~~
作者: skywalker319    時間: 2016-12-1 03:25 PM

他得罪的人會越來越多
不過大家還是得等四年
作者: 一笑天涯    時間: 2016-12-1 03:34 PM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你看一個小小的台灣司法笑話比美國來的少嗎??
作者: scott0611    時間: 2016-12-1 03:34 PM

超低標準?台灣司法連超低標準都達不到吧~
司法不被人民信任?恐龍法官這麼多,要信任也難吧~~
作者: jafehuang    時間: 2016-12-1 03:46 PM

蔡英文沒說錯啊!在台灣,權>錢>一般百姓。
作者: andyandy4301    時間: 2016-12-1 03:58 PM

確實有很多恐龍法官造成現在的司法問題
台灣司法也有很大改善空間~~
但有些問題卻是出在法條上......!!!法官只能照法條走
而能夠修法的是立委......


作者: kangellove    時間: 2016-12-1 04:06 PM

有說錯嗎?沒有啊?

說道痛處所以翻臉囉?
作者: x20021022    時間: 2016-12-1 04:29 PM

一堆貪汙 無罪 一堆酒駕殺人交通殺人 無罪 這不是有錢判生?
作者: srkyp    時間: 2016-12-1 04:42 PM

感覺要有實際行動我才會有感
不然一個政治人物在上面開口頭票
沒什麼路用,4年過去又如何
連任8年之後換來又是一個背案總統
看看阿扁和老馬就知道了

作者: nana999    時間: 2016-12-1 05:12 PM

對不起基層員警,檢察官的人是那些重罪輕判的恐龍法官
雖然不能說每位法官的判決都有問題
一般人民確實沒有像法官這麼具有法律素養
但是法官常常用有教化的可能來替該判除死刑的重大犯罪人免死
那我想問這些法官
難道被這些犯罪人殺死的這些人都是該死的嗎
就連警察都不能隨意殺人
這些當街殺人的人如何判定他們是有教化的可能
問題來了
誰來教化他們
萬一教化失敗呢
如果他們再次犯案是不是等於當初輕判的法官間接殺人呢

個人覺得要讓人民對法院有信心其實很簡單
就是要讓法官對自己的判決負責
現在的法官宣判之後就沒他的事了
如果要讓法官能夠更謹慎的判決
最好的方法就是連坐法
既然法官覺得該犯罪人有機會改過
若是之後該犯罪人再犯同樣的罪刑
當初審判的法官都應該有相關的處罰
或許這樣會比較有效果
作者: jh389    時間: 2016-12-1 05:13 PM

出來暴怒做個秀而已 檯面下興政府絕對摸摸他們頭 要他們好好揣摩上意


還有蔡英文啊 你家阿扁保就醫搞得沸沸揚揚 台灣司法界也沒說什麼 什麼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狗屁就是你們跟那些政治人物跟法官聯手搞出來的
作者: jl0329    時間: 2016-12-1 05:19 PM

「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司法無法有效打擊犯罪,以及司法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因為總是上演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再來諸位法官大大們,根本無法單用恐龍法官來形容你們,一句"有教化可能"就讓重刑犯輕判,原本一二十年變成三五年還能假釋,這到底演哪齣?
作者: 1yf    時間: 2016-12-1 05:20 PM

政客為了增加注目
法官為了轉移焦點
各有各的立場
作者: realreally    時間: 2016-12-1 05:24 PM

本帖最後由 realreally 於 2016-12-1 05:28 PM 編輯

宣判的是蔡英文~~但是犯案的就是你們這些法官~~
人家只是把民調顯示的結果講出來而已~
怪不得別人~警察用槍保護自己被判罪~陸戰隊保護家人被判罪~~
然後魏應充這些人被判無罪~~~
怪誰啊~~


作者: q7561029    時間: 2016-12-1 05:33 PM

發生哪麼多悲劇案例 司法真應該改改 每一天某個角落都可能同樣事件在上演
作者: crimea9    時間: 2016-12-1 05:50 PM

媽的死恐龍
誰來治一下這些人  拜託
作者: Anson1894    時間: 2016-12-1 05:56 PM

法官的信任度,有很多時候是我們透過代議制度選出來的立委們所立的法出了問題所致
例如唯冠大樓最高只判五年,應為當初立這個法最高刑度就是五年,而這個法就是我們所選的立委所立的法!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6-12-1 06:06 PM

台灣有一人一票
有一百分的民主
司法怎麼會死呢
作者: tenchi000    時間: 2016-12-1 07:00 PM

恐龍法官+無恥政客 司改?
還是不要想太多 期待越大 傷害越大
作者: johnlmax    時間: 2016-12-1 07:02 PM

司法完全被民進黨操弄
根本來說,民進黨說啥就是啥
因此,蔡宗痛這番話,就是徹底以自我為中心
作者: yoyolog    時間: 2016-12-1 07:02 PM

司法真的真得莫名其妙
我都想罵人
作者: shiautz    時間: 2016-12-1 07:03 PM

不論政治立場 其實司法制度 確實有改善的空間 那麼多不平的判決中 都選擇讓時間來淡忘 非得要使出雷霆手段時 才會出來跳腳 那..何謂正義!!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2016-12-1 07:07 PM

本帖最後由 powermodule 於 2016-12-1 07:09 PM 編輯

因為法官&檢察官之中,就是有那種人.
而主要問題是,對於這種害群之馬,總是調查很久,有時候抓的到,有時候抓不到.
抓的到也不會怎樣,了不起關個幾年,罰一點小錢,就沒事了.

不過!最讓人在意是,法院是XXX開的.
會這樣說,遇到大官還是重要人物,幾乎是99.99%的可以安全閃過司法.
從此讓人們覺得司法是可玩的.

千言萬語,不如這樣說著:
一旦定讞,法官說了算,這樣可以嗎?
這是說,這是個罪大惡極的罪犯,死刑確定,可是!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然後法官說:有教化可能!
無期徒刑~

於是就這樣逃過死刑阿.

就想前面法官怎麼想要罪犯死千百萬遍,只要設法在最後,把律師教的練好用上,就能沒事~

於是,人們就疑惑了,就算壞到掉渣,可是最後練習悔過,成功,所以就放過嗎???

僅表示法官說了算,若法官能擔保這壞東西出去了,要是"再犯",願意陪他或她一起死,還賠償受害者,
那還無話可說,...偏偏事過境遷,爽爽退休去...就讓人覺得不爽阿

XXXXXX
僅雜亂心得,雖然女王陛下這麼說,還是要看怎麼"改革"
不然也不過是[空口白話]而已.
PS:鬼島的無期徒刑不是"關到死" 這一點要特別標示著.

作者: spike    時間: 2016-12-1 07:17 PM

台灣司法正義在2015年11月
判魏應充無罪
就知道了
作者: 光之羽翼    時間: 2016-12-1 07:25 PM

我覺得這是個法官們該捫心自問的問題
我雖然尊重法官們的專業,但往往都是這些[專業]做出來的判決跟民意差很多
以殺人為例,只要殺人犯裝出悔意就能減刑或獲得假釋機會
就算他(她)在獄中真的變好變善良,對於一般民眾而言能然擺脫不了他(她)殺人的事實
像發這篇文前,剛在新聞看到有人開貨車超速被罰希望法官撤銷罰單
原來是有人在住家百尺附近百尺被測速到以時速113公里經過
案情是司機停等紅燈完後起步,被測速到以時速113公里經過
但判決是法官以那貨車2年內的新車(有可能)以113公里的時速經過
作者: 帥氣寶    時間: 2016-12-1 07:28 PM

台灣法官怒了 ??
看你們從以前 到現在判甚麼東西
超級小問題 也可以拖到5年以上 有甚麼條件 怒了
該判死刑 都不判
作者: nokin168    時間: 2016-12-1 07:32 PM

人民早就對司法所做的判決失去希望了,中華民國法官協會還可以正氣凜然的說這些東西,說真的是這些法官早就離人民太遠了,常常新聞報就是聽到不公不義的判決搞得人民忿忿不平,這樣還想狡辯自己所作所為都是出自於公平正義,恐龍法官別再鑽漏洞了!!
作者: cowboyzzz    時間: 2016-12-1 07:35 PM

最不會理會司法憲法的不就是綠色黨嗎
我看很多綠色黨的人在司法面前都是無罪
這是怎麼回事
作者: ghpp1112    時間: 2016-12-1 07:39 PM

阿扁沒錢...阿扁被判刑臭了嗎???
陰魂:......
作者: shadow90174    時間: 2016-12-1 07:48 PM

「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司法無法有效打擊犯罪,以及司法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因為總是上演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再來諸位法官大大們,根本無法單用恐龍法官來形容你們,一句"有教化可能"就讓重刑犯輕判,原本一二十年變成三五年還能假釋,這到底演哪齣?


作者: vict32    時間: 2016-12-1 07:49 PM

法官怒?怒什麼?這些話在台灣民間流傳幾個世代了,這些法官現在才恍然大怒!
作者: 金凱杜    時間: 2016-12-1 07:58 PM

真麻煩通通學新加坡政府統治好了作奸犯科通通槍斃 也不想想以前被白色恐怖統治時大門打開也沒人敢偷
作者: 帥氣翰哥哥    時間: 2016-12-1 08:01 PM

法官是怒個毛,

不檢討自己還檢討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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