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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狹小巷弄要停車 柯文哲:里長簽切結書][中央社][2015-02-25] [打印本頁]

作者: joey213213    時間: 2015-2-25 05:15 PM     標題: [狹小巷弄要停車 柯文哲:里長簽切結書][中央社][2015-02-25]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表示,消防車進不去的狹小巷弄,若里長「唧唧歪歪」堅持要路邊停車,就要求里長簽切結書,出事里長負責。
柯文哲上午出席北市府「維護公共安全督導會報」,消防局報告指出,目前市內9處狹小巷道影響消防車出入,其中士林區5處、中山區3處、萬華區1處。但要劃設紅線、禁止路邊停車時,遭遇里長跟民代關切,也有市民反對,因牽涉停車問題。
柯文哲當場指示紅區不可路邊停車,要路邊停車就取締,如果有民代、里長要出來關說,就要簽切結書,「市長要求里長簽切結書,我就不相信哪個里長敢簽切結書,說消防車進不來不要緊」。

柯文哲說,里長平常「唧唧歪歪」,哪一天發生火災就慘了,消防車進不去。狹小巷弄就是不能停車,「唧唧歪歪」要來講,不管是里長、議員,都簽切結書,「出事,消防車進不來,他負責,看他要不要簽」。

柯文哲說,若有里長或民代來關說,就上網公告。他並要求消防局在兩週內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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狹小巷弄就是不能停車,哪天出了火災出人命怪政府,直接上網公告最好。不敢負責簽名又要停,通通就劃紅線,直接開罰單別客氣。一個月開個10幾20張,看誰受的了。
作者: susan6677    時間: 2015-2-25 05:21 PM

這樣就是要讓鬼神現形了

不過誰敢簽阿.....
作者: enmerlin    時間: 2015-2-25 05:40 PM

雖然只是小事,但這件事情他處理得很好,給他掌聲鼓勵鼓勵!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5-2-25 05:43 PM

還蠻有道理的啊...反正里長民代就跟他賭嘛!
沒出事就是有guts、挺百姓,真出事,就只是看看有沒有肩膀。就看有沒那個LP簽囉!
作者: aiyong    時間: 2015-2-25 05:57 PM

其實這對里長或是民代也是好事一件,
有這麼強硬的首長, 自然就可以拒絕里民的關說要求了~
作者: chucka55    時間: 2015-2-25 06:10 PM

政治不可能討好到每一個人,政治人物必須規畫民眾的最大利益。
停車和消防,那一個比較重要,市長要做一個選擇。
我相信柯市長會有一個好的決定。
想要關說的人,一定要求簽名。日後,才知道誰對誰錯。

作者: 虎班貓    時間: 2015-2-25 06:15 PM

就是要這樣,要堅持不對的事就不做,不能再鄉願了

不然台灣不會進步的

作者: zogol    時間: 2015-2-25 06:16 PM

要停的都出來簽名啊,不簽的救不了火也不要怨別人。
作者: lansaten    時間: 2015-2-25 06:20 PM

柯p這樣處理就對了,違停真得很討厭,平常違規習慣的人,有什麼立場來危害一般守秩序的人
作者: ysl631    時間: 2015-2-25 06:46 PM

維護夾小道路暢通 禁止停車是正確的
作者: plkpp    時間: 2015-2-25 06:51 PM

我看台中市長林嘉龍也要學學柯p
台中市停車問題一堆學學一下吧
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5-2-25 06:53 PM

柯P 這樣一弄
其他首長  就頭大瞜
這項政策  在其他地方  大概就沒啥人 會跟進吧
作者: iamnot3939889    時間: 2015-2-25 07:10 PM

違停真的很討厭,不過配套措施還是得有
否則停到哪,也是個重點
總不能停在那一個同樣是違規的地方吧
作者: 0933852314    時間: 2015-2-25 07:10 PM

柯P加油  台北市的未來  靠你了  希望你堅持下去
作者: ta011    時間: 2015-2-25 07:23 PM

應該這樣說,消防車買太大了,還越來越大,舊路都不敷使用,且到處劃紅線,也到處都不給停車,人民當然越來越不爽,只好關說找里長幫忙。

而且那一些新購入的消防車都是針對高樓大廈用的,一般小民房的舊路當然都不夠開進去。這才是肇因。

且市府對於新建的房子又放寬建築面積,當然嚴重吃到停車行駛路面。
作者: lovecylo    時間: 2015-2-25 07:57 PM

給柯批 拍拍手  
這樣就對了  現在先喊出來
以後有事  你們里長扛  讚的啦
作者: rpsherlock    時間: 2015-2-25 08:04 PM

本帖最後由 rpsherlock 於 2015-2-25 08:04 PM 編輯

有錢買車
租個停車位很難嗎
什麼都想省
最後連命也省了
作者: 型藍    時間: 2015-2-25 08:07 PM

真的希望中央政府可以成立關於反關說的單位 而且是真正公正的單位

能給予底層公務員一個保障保護自身行使公權力的保護力
作者: KAMN25    時間: 2015-2-25 08:25 PM

對阿,到時候失火消防車進不去,死了人請找里長民代負責
作者: pear714529    時間: 2015-2-25 08:36 PM

說不能停簡單,但市政府總要有配套措施
作者: 9144022    時間: 2015-2-25 09:12 PM

這感覺好像是醫院..給病人 簽願不願意 手術簽結書和自行出院切結書...

這下當地里長和民代尷尬了....誰敢簽阿


台灣政治人物 就是口水比誰都多  

但遇到白字黑字要簽名的明白要負責任時 就閃的有夠遠....
作者: 楓痕流羽    時間: 2015-2-25 09:22 PM

本來就要這樣不然真的出事情了誰要負責,在說巷弄已夠窄了在停車根本要消防車進不去,到時來不急救人誰要負責
作者: irenelo66    時間: 2015-2-25 10: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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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2-25 11:17 PM

為了安全考量柯市長這樣做是對的阿
不然出事了誰要負責
不過一定沒人敢簽啦




作者: kj7922    時間: 2015-2-25 1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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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simean    時間: 2015-2-25 11:36 PM

不會有人簽阿  大家都只會享受不想負責阿

只要一提到要承擔責任大家跑得比飛的還快阿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5-2-26 01:36 AM

會這樣也是很正常,在消防車進不去的地方讓民眾停車,到時候真發生什麼事打火兄弟進不去的話誰要負責?停車的民眾或是里長?(還是要怪打火兄弟救災不力?)
作者: gagiwoo    時間: 2015-2-26 07:12 AM

這個SOP訂得不錯,希望能落實執行,然後大家檢驗,所以先給60分,真的做到了,就給100分
作者: polimamo    時間: 2015-2-26 07: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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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dice007    時間: 2015-2-26 08:35 AM

這禁停的政策真的要落實

看看那些議員民代村里長出來反對的 下次千萬不要投給他

因為那些人完全是拿百姓的身家安全開玩笑
作者: 風起雲湧    時間: 2015-2-26 09:49 AM

好笑!可能辦到嗎?我看是沒有人理吧!
作者: a31398323    時間: 2015-2-26 10:08 AM

有這樣魄力的市長
是百姓小市民之福
做得好
正確的事情就是要一直作下去
作者: 幻龍真君    時間: 2015-2-26 10:43 AM

這不是當然的嗎,自己要做公關讓人家停出事都要市長坦

這算哪門子公平??


作者: kwai_yang    時間: 2015-2-26 12:36 PM

上網公告是哪招
有句話叫食髓知味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知道網路好用
果然不同世代的首長要用不同方法才會省力
不用自己跳下去得罪別人,總有人幫他說話
作者: yuo1234    時間: 2015-2-26 01:17 PM

雖然違法 但是台灣就是隨便停 台北的車要停哪要先想好
作者: skylarker33    時間: 2015-2-26 06: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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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ogo    時間: 2015-2-26 08:11 PM

這件事情 有好有壞
民眾的車子沒有地方可以停
但是 以長遠來說
誰都不能保證 不會出事情
這種政策 本就該執行
作者: 漂浮冰咖啡    時間: 2015-2-26 08: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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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arin0001    時間: 2015-2-26 08: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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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mcpango    時間: 2015-2-26 09:05 PM

依法行政
要方便還是安全呢?
房子買在小巷子的比較不方便
當初就沒想過嗎?
作者: v3333    時間: 2015-2-26 09:10 PM

簽名啊簽名啊....
真是..掌聲鼓勵鼓勵!!!
作者: at117    時間: 2015-2-26 09:11 PM

不願清空巷道,又不願簽切結,這是什麼道理
作者: acer200706    時間: 2015-2-26 09:54 PM

狹小巷弄要停車不行嗎? 政府劃紅線, 不行就是不行, 簽啥切結書. 那要這個政府有啥用?

唧唧歪歪不行嗎? 市民有問題, 政府要負責規劃處理問題啊! 這樣不對嗎?
作者: joy5029    時間: 2015-2-27 12:11 AM

生命財產跟停車哪葛比較重要
作者: xx4321xx    時間: 2015-2-27 01:05 AM

政治不可能討好到每一個人,政治人物必須規畫民眾的最大利益。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5-2-27 01:05 AM

那些貪圖方便的人通常都不敢負責任
作者: 帥氣寶    時間: 2015-2-27 09:10 AM

他做的對小巷子本來就不能停車 忘一有火災
又要說政府 害了他們 沒有人敢簽 都嘛躲起來居多了
作者: target13    時間: 2015-2-27 09:55 AM

狹小巷弄要停車 柯文哲:里長簽切結書

柯批要不要也簽切結書 
巷弄沒亂停車 出了事 柯批要負全責
作者: enets    時間: 2015-2-27 10:36 AM

公告關說的名單   和關說內容  
作者: distort666    時間: 2015-2-27 10: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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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lax30283    時間: 2015-2-27 02:12 PM

那要是有人簽完切結書 可停車後就不見了...
作者: iilovetaiwan    時間: 2015-2-27 02:13 PM

對的事情就要堅持,柯P繼續加油,要不然真的發生事又要怪消防人員,真見鬼咧
作者: o66xfuq7    時間: 2015-2-27 02:21 PM

不過說真的台北的停車格嚴重不夠用阿
作者: zeon831    時間: 2015-2-27 02:26 PM

其實最想該該叫的應該就是那些整天找停車位的人吧

停車位已經夠少了

平常可以停的小巷弄也不能停

找車位應該會找得更辛苦吧.......



作者: tomas6978    時間: 2015-2-27 02:30 PM

柯p這樣弄 其他地方首長臉都綠了
不過幹的好 出事有里長.民代負責
不然里長 民代有張嘴就可以幹了
作者: vearyoung    時間: 2015-2-27 03: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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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zasid    時間: 2015-2-27 04:03 PM

停車本來就不該妨礙公共安全和他人
若只為了自己的方便而影響到別人
公權力自然應該介入處理

作者: rankingdog    時間: 2015-2-27 05:05 PM

就是要頻下猛藥,看看能否杜絕地小人稠衍生出來許多亂象~相信市長的出發點是全台北市民有目共睹的。
作者: sung0716    時間: 2015-2-27 05:18 PM

沒人敢簽吧,簽下去若不小心出人命要負責的
作者: ta011    時間: 2015-2-27 05:33 PM

樓上的~~消防車買小台的,就算第一時間衝到火災現場,水柱射沒幾下就軟掉,這樣子反而又會被民眾罵到翻~~

這樣也是藉口,不會串著用,或是並著用,或是多開幾台水車,不就夠多多了。

當然廣設抽水緊急用抽水閘道,或是廣設消防蓄水灌溉旅遊休憩多用途水庫坑,都是解決之道。

甚至公園,停車庫,或是大廈下方都設置蓄水庫,甚至擴大其面積,都是方法。


作者: xx101dogxx    時間: 2015-2-27 05:38 PM

我完全認同!!舉雙手贊成...可惜我不是住在台北
作者: 黑色大便    時間: 2015-2-27 05:59 PM

這種改進真的太好了
常常看到因巷弄狹小而造成消防隊救援不便
作者: 三十隻小豬    時間: 2015-2-27 06:40 PM

我真的不懂天龍國的人一片叫好是在搞什麼?
柯P除了講了幾句要里長們不要GGYY,有事里民和里長自行負責外。
里民停車的問題和當地交通受影響的問題解決了沒?
消防人力不足的問題和設備的問題解決了沒?
柯P和市府官員解決問題的方案在那裡?

如果阿扁、水母和好好先生也是這樣子幹,現在網路上不一片幹樵聲才有怪。
所以即便選完了台北市長,選上了一個白目的柯P做新的台北市長,
天龍人還是天龍人,天龍人的本質還是沒有什麼改變。

作者: sai0935906048    時間: 2015-2-27 07:25 PM

target13 發表於 2015-2-27 09:55 AM
柯批要不要也簽切結書 
巷弄沒亂停車 出了事 柯批要負全責

辯詭啊~
人家幹這件事就已經是負責了
這種東西就跟對保險員說我明天會摔跤 所以明天給我理賠一樣扯啊~
作者: nknuoece10305    時間: 2015-2-27 08:26 PM

接二連三在狹小巷弄內發生火災造成傷亡
除了紅線停車造成救災困難外
市民住宅結構是不是也發生問題了?
作者: shenhovin    時間: 2015-2-27 08:27 PM

應該沒人有膽簽吧 萬一火災誰敢負責
不過像道窄不可以停 應該要有配套方法
住家附近真的很難停車
作者: koz1234    時間: 2015-2-27 08:30 PM

那我看台北市很多地方都不能停車囉
  這樣也好 不然發生事情時 就後悔莫及
作者: dse11    時間: 2015-2-27 08:43 PM

台灣就是常有貪圖方便及人情壓力,等出事才怪東怪西
作者: qlhwoi1    時間: 2015-2-27 08: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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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achary61611925    時間: 2015-2-27 08:48 PM

這樣做真的好
常常看到小巷子兩邊居然都停車
本來可以輕鬆雙向道
變成單行都有困難
作者: rabcd    時間: 2015-2-27 08:48 PM

這就是柯市長 會紅的原因 不單純考量政治 只做自己認為對的事 而且又敢說心裡話
作者: hhhrockers    時間: 2015-2-27 08:58 PM

是啊 人民的生命還是比較重要 萬一發生火災 後悔就來不及了
作者: tsai963    時間: 2015-2-27 09:22 PM

台灣人就是這樣,不見棺材不掉淚!你說危險,他還嫌你烏鴉嘴!
作者: joneshsu27    時間: 2015-2-27 10:07 PM

這點小事自已處理就好‧‧‧
作者: garyfeng    時間: 2015-2-27 10:11 PM

哎呀......救是安全第一嗎.....出是有誰要擔......我看是沒人敢簽吧....................
作者: jiaxian2011    時間: 2015-2-27 10:18 PM

這才是現代台灣需要的政治家,不需要藍綠的作秀官員
作者: 小軒X    時間: 2015-2-27 10: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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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piuy    時間: 2015-2-27 10:30 PM

說消防車買太大的,簡直無腦,任你買再小的消防車,難道紅線到處停你還開得進去,白痴
作者: anxiety11025    時間: 2015-2-27 10: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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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說不出口    時間: 2015-2-27 10:42 PM

最好是用這種辦法來處理違停, 除了住宅, 停車格也一併處理好了.
作者: huang2671868    時間: 2015-2-27 10:45 PM

台北市是全國中交通最方便的都市, 有很多的公車, 也有捷運, 所以停車應該可以找遠一點的地方停, 才不會造成緊急時刻時, 影響到所有人的安危. 柯市長真的是有在關心一般百姓的安全, 沒有只做討好少數人的事.
作者: newgolden    時間: 2015-2-27 11:09 PM

柯政猛於虎 不知道天龍國人的接受程度如何,個人是滿看好 柯神 出來選個總統 不要只在小小的台北市 應該讓全台人民都受惠才對
作者: kpoip001    時間: 2015-2-27 11:14 PM

說實在的就是這樣處理的方式比較符合安全性,
不然現在要求停車,等到時候消防車進不來的時候,通通直接輾過去好了
作者: ski101060    時間: 2015-2-27 11: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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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wei22133819    時間: 2015-2-27 11:21 PM

讚啦
才不會一有事就全都推的一乾二淨
作者: aidata2    時間: 2015-2-27 1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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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721019f    時間: 2015-2-27 11:29 PM

柯P的做法我贊同~
但我老實說~台北的汽機車密度真的是太高了~
停車場要一下容納那麼多車輛進去也有困難~
我想柯P因該會有不同的配套措施出來吧!
作者: leon8753    時間: 2015-2-27 11:32 PM

停車是一個問題這是天天都會碰上的再加上很多巷弄因停車不用錢很多車大多佔了不移動(也不知道買車作啥?佔車位嗎?脫褲子放屁~~)而火災很難遇見但會造成不小傷亡,而柯p這招好,里長簽可的
等發生火災可能就好玩了
作者: joshgodgg    時間: 2015-2-27 1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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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dscody    時間: 2015-2-27 11:44 PM

人命關天,死神降臨時,就是看你有多少籌碼,籌碼不夠就把你帶走,公共安全就是籌碼。
作者: sa6507    時間: 2015-2-27 11:45 PM

能不能試看看消防摩托車
車上是加壓馬達先拉水線搶救
作者: archerfate    時間: 2015-2-27 11:45 PM

型藍 發表於 2015-2-25 08:07 PM
真的希望中央政府可以成立關於反關說的單位 而且是真正公正的單位

能給予底層公務員一個保障保護自身行使 ...

如果說把反關說跟反貪汙合併實施
我覺得可以考慮這種
不過要把反關說獨立成立
我覺得不可能
首先先問個首要的問題
上司是誰
如果上司位階不高 甚至很低 那這個部門有跟沒有都沒差
上司位階極高 那這個部門就得注意是否能夠發揮功能
錢這方面
中央其實就不是首要考慮理由
不過在哪個位階上能發揮所長 這就是問題了
作者: duke1234    時間: 2015-2-27 11:46 PM

雖然根本原因是道路設計跟消防車的體積很大
不過違停本來也該早就治一治了
柯P這樣子是不錯的!
作者: 冷冽之心    時間: 2015-2-27 11:46 PM

里長才是地方上關說的關鍵也是常態阿 柯P加油~
作者: qql663    時間: 2015-2-27 11:46 PM

沒有意義的話 里長不簽還不是照停,很多地方都停馬路中間也沒人管
之前在萬華 環河 看到一台車停在路中間, 因為其他車早上走了,剩他一台就在中間
不要累死警察,還是想想修改建築法 多設點停車場吧......
作者: seraphig    時間: 2015-2-27 11:50 PM

針對違停該罰害是要罰...
沒停車位是地方政府的停車場設施不足,不敷市民使用
當然上列第二句話的事實發生,造成第一句話的違停...
當然沒得停...剛好小巷弄又禁止大車(消防急救除外)進入的巷弄,就成為可停車的對象物件
如此...當緊急事故發生時...悲劇又會再度上演
作者: 星幻風霜    時間: 2015-2-27 11:56 PM

台北也跟日本一樣規定有停車位在買車好了,不然一堆人買車,車又沒地方停,何苦?
作者: s901419    時間: 2015-2-27 11:56 PM

這不止台北...其他地區也比比皆是
沒辦法,以前的路沿用到現在都沒有都更過
作者: 進球    時間: 2015-2-28 1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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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nvey    時間: 2015-2-28 12:02 AM

柯P真厲害敢跟那些妖魔鬼怪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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